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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將于1月3日啟動2017年度新技術、新項目評獎和2018年度新技術、新項目申報工作?,F(xiàn)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凡參加2017年度評獎的新技術、新項目必須是近兩年經(jīng)院科學技術委員會審批開展的項目。
二、以下條件的技術項目不得參與評獎:
1、醫(yī)院未批準開展的項目;
2、已參加2016年度院新技術、新項目評審但未獲獎的項目;
3、已獲得學院級及以上獎勵的項目;
4、已獲得科研立項的項目;
5、2017年12月18日前未上報2016、2017年度新技術中期評估報告的項目。
三、參加2017年度新技術、新項目評獎人員須于2018年1月30日前將以下參評材料報醫(yī)務處初審:
1、所開展項目總結的電子版和打印版一份,要求涵蓋項目的先進性、安全性和技術難度等方面內容且要求有相關數(shù)據(jù)(如開展例數(shù)、所開展病例病案號和社會經(jīng)濟效益分析);
2、新技術、新項目展示的幻燈片;
3、所開展項目的原始病歷5份(手術病歷的第一術者須是新技術項目的負責人);
4、與開展項目有關且公開發(fā)表的論文原件和復印件。
四、擬申報2018年度新技術、新項目的科室和個人,必須填寫《新技術、新項目準入申報書》(可在醫(yī)院網(wǎng)站下載,一份紙質版,一份電子版)并經(jīng)科室討論、科主任簽字后于2018年1月30日前報醫(yī)務處初審。
五、以下條件不允許申報2018年度新技術、新項目:
1、12月18日前未上報2016、2017年度新技術中期評估報告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。
2、如因個人主觀原因致使已準入的新技術、新項目開展例數(shù)為零,則原則上不允許該項目負責人申報。
3、院新技術、新項目為臨床應用型新技術、新項目,各申報人應從臨床應用型角度出發(fā)進行材料準備,未能在臨床應用的科研項目將不予申報。
六、本次新技術、新項目申報每病區(qū)申報總數(shù)不得多于3項,每人申報項目不得多于2項。
七、新技術、新項目獎勵辦法和獎勵標準按蚌醫(yī)一附〔2013〕16號文件的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八、2017年度院新技術、新項目評獎和2018年度新技術、新項目申報準入會議具體時間另行通知。
九、本次新技術、新項目申報材料及參加評獎的評審材料均將送同等級醫(yī)院專家初審,請申報人認真書寫申報書。
醫(yī)務處
2018.1.2